机构设置
音乐理论系
2025/09/10 16:54
音乐理论系

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理论系前身为理论教学部,是学院成立最早的系部之一。音乐理论系现有专职教师9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6人。具有副教授职称2人,讲师职称7人。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选工作中,本系教师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个人单项奖2项,省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2人,二等奖1人,市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同时,《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合唱与指挥》获批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在国家级、省级艺术实践评选工作中,本系教师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3人,优秀创作奖1人;荣获河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3人,优秀创作奖1人。

音乐理论系负责统筹制订全院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开展本学科教研教改活动,规划和承担相关科研工作,承担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与舞蹈学专业的专业理论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等20余门课程。

音乐理论系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近年来,本系教师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以及多项市厅级科研与教改项目;多篇论文发表于《中国音乐学》《黄钟》等CSSCI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多部原创音乐作品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平台展播;指导本院学生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音乐理论系在学院领导下,注重管理规范化,着力推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方面的改革,切实提升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围绕音乐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加强科研建设,力争为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