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保证我系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及使用须知如下:
1. 多媒体教室是我系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
2. 需要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临时借用单为依据),交后勤及资产管理处,后资处凭借用单通知技术服务组为其提供服务,并安排开、关教室门。
3.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电子讲台内的所有设备,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
4. 上课使用设备的老师,课前领取钥匙等。课后请立即将钥匙还至领取处,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
5. 进入教室请先将空气开关内的“投影机”、“接线盒”开关至于ON端。
6. 根据需要打开大柜门(或小柜门)。
7. 根据需要打开台式机(或笔记本)、实物展台电源,并在中控面板上选择相应设备按钮,以实现设备间的切换。
8. 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请提前至A313或E313领取VGA联接线,并提前调试。
9. 多媒体教室已安装有OFFICE 2000,WINRAR,ACDSee4,AdobePhotoshop6,AutoCAD2000,VB6等常用软件,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三周向计算机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计算机中心负责安装。
音乐系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