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就业问答
2015/3/9 10:55:22
团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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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答: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相应编号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故其不得转让、不得自制、不得复印。

问: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三方须签订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各省、市、自治区就业办统一印制的协议书。

简单的说,凡是到能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有人事权的单位,如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队或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就必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必须按照《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必须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必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将其关系和档案派回原籍。

注:毕业生一人一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问:领取就业协议书的方式是什么?

答:就业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固定编号,不允许涂改和转让。毕业生到所在系部领取,核对领取表的编号和姓名,并由本人在表上签字。

就业协议书全部发放结束后,就业老师交学生签名领取的复印表及电子表到就业指导中心。

问: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对象都有谁?

答:就业协议书发放对象不含报考研究生及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

专升本录取结束后,未考取到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到所在系部领取就业协议书;若被本科院校录取,本人自愿放弃本科学习,选择就业的,按省教育厅要求,必须持录取院校出具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到所在系部领取就业协议书。凡是继续本科学习,不在发放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时由所在的本科院校发放。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暂没有就业协议书,如未考上研究生,到所在系部领取就业协议书。凡是考取研究生的,研究生毕业时在由其学校发放就业协议书。

问:参加求职面试,除了随身要携带必要的证书、文凭、照片等必需品之外,还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背熟自己的求职履历;
准备好同所申请的职位相吻合的“道具”;准备好同自己身份相吻合的语言;准备好同选择的职业和身份相吻合的行为规范;了解用人单位情况,收集招聘单位的资料;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收集主试人的有关情况。

问:现在很多单位要求我们有工作经历才肯录用我们,但我们应届生怎么可能有工作经历呢?

答:现在单位在招聘中之所以有许多的要求,是基于不愿培养新手,减少培训成本的考虑。我们的同学,一方面,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在找工作时可以将参加过演讲比赛、说课大赛、实习见习的一些经历写到简历中去,加深应聘单位印象。

问: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有一些硬性标准,涉及到性别、英语等级水平、工作经验、身高等方面,我们应如何应对?

答: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时候会根据企业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招聘条件,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同学们不要怕这些硬杠杠,天下没有绝对的标准,不要给自己画地为牢,敢于尝试,努力发挥优势。大学生找工作,不要被硬性的招聘标准吓倒,就业机会稍纵即逝,错过就不能回头,要善于把握机会。

问: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答: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