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关于举办第二十届河南省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8/29 14:00:00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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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文联、文广新(文化)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定于20131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并在201410月新中国成立65周年前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进行第一次集中展示。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河南省文联、河南省文化厅决定举办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第二十届河南省歌曲创作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全体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旨在通过多种文艺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二、活动内容

1.活动主题: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

2.作品要求:2013年以来我省创作的歌曲均可参加(已在全国和省级评选中获奖的作品除外),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要求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三要注重大众性。做到形象化、生活化、艺术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好听好唱好记。

三、组织机构

主办: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省文化厅

承办:河南省音乐家协会、河南省群众艺术馆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四、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省内专家组成评委会,从参评歌曲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设集体、个人组织奖。

五、报送要求

1、可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音协、群众艺术馆组织集体报送,也可由个人报送。

2、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9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要求尽可能附录音小样,录音效果良好,刻录成CD,以备评比审听和媒体播出使用。

4、每人限报2首作品,每首作品一式十份,其中九份不得显示词曲作者姓名,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字迹工整、谱面清晰。

5、每首作品缴纳参评费100元。

6、版权申明: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著作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报送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邮政编码:450014

人:王建坡

联系电话/传真:0371-63931365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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