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也为我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和全国“群星奖”比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7月举办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展示近年来我省小戏小品(曲艺)创作成果,不断繁荣我省基层文艺创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基层文艺队伍,推动我省群众文化整体创作水平的提高,努力提供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活动安排
(一)报送。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为单位报送参赛节目。每省辖市参加小戏比赛的作品3—5个,省直管县1-2个,剧种不限;参加小品(曲艺)比赛的小品、曲艺作品各省辖市不少于3个、2个,各省直管试点县总计不少于2个。驻豫部队和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单位可通过所在市报送,也可直接报送。各地、各单位参赛作品(DVD光碟形式)及作品登记表于3月20 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群众艺术馆。
(二)初评。2015年5月,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全省决赛作品。
(三)决赛。2015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由省文化厅主办,省群众艺术馆承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杨丽萍(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康洁(省文化厅副厅长)
成 员:翦辉(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姚向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沈国忠(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薛 磊(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负责具体事宜的协调、联络和指导。
主 任:翦辉(兼)
成 员:刘智伟 赵力民 谷海涛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全省人民努力建设“四个中原”的火热生活为主题。要求立意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二)表演时间及人员:小戏演出时间不超过18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乐队不超过12人;小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曲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8人。
五、奖项设置
(一)小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剧、作曲、导演、表演奖;小品(曲艺)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辅)导、表演奖。大赛另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二)对此次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厅将结集出版,向全省基层文化单位推广;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群星奖”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文化部门要对活动高度重视,及早着手开展本地作品的创作选拔工作,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把具有当地特色、代表本地群众文化创作最高水平的作品推荐出来。
(二)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做好活动前期的发动工作和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要继续贯彻“社会办文化,开门办比赛”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类选拔赛,引导广大群众及文艺爱好者广泛积极参与活动,在选拔出本地优秀作品的同时,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重视创作,打造精品。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好剧本创作,鼓励新创作品参赛,力争创作排演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作品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河南艺术中心艺术馆活动部(邮编:450046)
联系电话:0371-65995601
联 系 人:史不凡 王 濮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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