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的通知
2014/12/1 10:55:46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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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也为我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和全国群星奖比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于20157月举办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展示近年来我省小戏小品(曲艺)创作成果,不断繁荣我省基层文艺创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基层文艺队伍,推动我省群众文化整体创作水平的提高,努力提供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活动安排

(一)报送。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为单位报送参赛节目。每省辖市参加小戏比赛的作品3—5个,省直管县1-2个,剧种不限;参加小品(曲艺)比赛的小品、曲艺作品各省辖市不少于3个、2个,各省直管试点县总计不少于2个。驻豫部队和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单位可通过所在市报送,也可直接报送。各地、各单位参赛作品(DVD光碟形式)及作品登记表于320 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群众艺术馆。

(二)初评。20155月,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全省决赛作品。

(三)决赛。2015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由省文化厅主办,省群众艺术馆承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组委会。

  任:杨丽萍(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康洁(省文化厅副厅长)

  员:翦辉(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姚向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沈国忠(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薛  磊(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负责具体事宜的协调、联络和指导。

任:翦辉(兼)

员:刘智伟 赵力民 谷海涛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全省人民努力建设四个中原的火热生活为主题。要求立意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二)表演时间及人员:小戏演出时间不超过18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乐队不超过12人;小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曲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8人。

五、奖项设置

(一)小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剧、作曲、导演、表演奖;小品(曲艺)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辅)导、表演奖。大赛另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二)对此次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厅将结集出版,向全省基层文化单位推广;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群星奖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文化部门要对活动高度重视,及早着手开展本地作品的创作选拔工作,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把具有当地特色、代表本地群众文化创作最高水平的作品推荐出来。

(二)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做好活动前期的发动工作和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要继续贯彻社会办文化,开门办比赛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类选拔赛,引导广大群众及文艺爱好者广泛积极参与活动,在选拔出本地优秀作品的同时,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重视创作,打造精品。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好剧本创作,鼓励新创作品参赛,力争创作排演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作品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河南艺术中心艺术馆活动部(邮编:450046

联系电话:0371-65995601

人:史不凡 冯勇

附件:

1.《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小戏作品登记表》.doc

2.《第十二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小品(曲艺)作品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