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艺[2015]9号
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举办第六届河南省专业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音乐家协会、省直艺术表演团体,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音乐艺术水平,推出优秀音乐艺术人才,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河南省专业声乐、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8月(分复、决赛两轮,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
三、报名及比赛事项
1.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声乐、器乐演员和演奏者,有关高等学校从事声乐、器乐教学和学习的老师、博士生、硕士生均可报名(不接受本科及专科在校生报名),年龄不限。
2.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由各省辖市文广新局和省属有关高校自行组织选拔,按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直接进入复赛。大赛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需提交第六届河南省声乐器乐大赛报名表,于7月15日前报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郑州市经七路34号,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3.各地各单位名额分配:省直艺术表演团体、省辖市文广新局(含有关高等学校)推荐声乐、器乐选手各5—6名;省直管县文广新局推荐声乐、器乐选手各1名;省属高等学校可推荐声乐、器乐选手各3—4名。优秀人才比较集中的单位如需突破名额限制,需书面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组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4.参赛选手申报的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5.参赛作品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参赛作品要求主题思想健康向上,歌颂反映当代现实生活,提倡演唱演奏新创作品。
7.参赛选手除流行音乐项目外,全部采用钢琴伴奏(自带),一切费用自理。
8.报名结束后,再向各地各有关单位下发参加复赛的通知。
四、比赛项目
(一)声乐类
1.本届比赛声乐类设美声项目组、民族项目组和流行音乐项目组进行比赛,形式为个人独唱。
2.参加复赛、决赛的选手每人自选歌曲一首,以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评选,但曲目不能重复。
3.凡参加过上届大赛的选手,本届大赛不得再演唱本人上届大赛的作品。如有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二)器乐类
1.比赛分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河南地方戏主奏乐器三个组别进行。演奏形式为独奏(打击乐除外),以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评选。
2.复赛限定两首曲目,其中技巧性练习曲1首,自选器乐作品1首。进入决赛的选手自选器乐作品一首。但曲目不能重复。
3.凡参加过上届大赛的选手,本届大赛不得再演奏本人上届大赛的作品。如有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五、评奖
1.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制定具体评奖细则。
2.声乐类三种唱法各设河南文华声乐演唱一二三等奖。
3.西洋器乐、民族器乐、河南地方戏主奏乐器各设河南文华器乐演奏一二三等奖。
4.大赛设组织工作奖若干。
5.设奖数量视参赛报名情况和选手演唱、演奏水平而定。
本次比赛活动是对近年来我省音乐艺术队伍业务水平和创作成绩的检阅和展示,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辖市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联系人:省文化厅艺术处 解冬
联系电话:0371—69699731 69699705(传真)
联系人及电话: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王建坡
联系电话:0371-63931365
邮寄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450014
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