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员招聘
1、在学生会工作所有人员,包括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干事(包括部分班委)。
2、招聘对象:
大一为主,以能力为标准择优录取。
招聘办法: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采取报名——面试——试用——正式聘用的招聘程序,以择优录取为原则。
3、学生会在每个学年初首先进行主席团换届选举。新的主席团产生后,着手进行部长级学生干部的换届。然后,准备进行干事的招新,主要面向大一招新,组成新一届学生会。
4、竞选学生会部长级干部的人员须由主席团面试。申请人自愿报名,竞争上岗。学生会干部可以从学生会内部提拔产生,也可以由前任部长推荐产生,但都必须参加面试,公平竞争上岗。
5、干部任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6、部长以上学生会干部因一定因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或校团委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二、学生会成员享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
1、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2)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3)对学生会成员提出建议;
(4)锻炼工作能力,提升交流沟通能力;
(5)培养团队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2、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学生会工作秘密;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份工作;
(4)在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做表率。
(5)团结各部门成员,倾听同学意见,勇于改正错误。
三、工作调动和退出:
1、在担任学生会工作期间,的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协调挑换部门,然后向常委部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部门并移交人事档案。
2、若自行要退出所在部门,须提交申请并说明退部理由,经常委部长批准后,并调整人事档案。
3、若符合下列情况将会被学生会成员撤职除名:
(1)如故意损坏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玷污学生会荣誉的人员。
(2)对待工作懈怠,缺乏集体荣誉感,自由散漫的人员。
(3)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态度恶劣,不知改正的人员。
工作制度
一、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坚持以“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为工作理念,尽心尽责为学院学生服务,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弘扬学院优良学风。
二、各学期初,学生会各部将本学期大体上的工作计划提交秘书处,以便对本学年学生会整体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组织和协调。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交至秘书处,总结活动获取的经验教训,为以后整个学生会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学生会各部组织活动前,须向主席或中心主席提交详细的计划,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活动举行后要对该项活动的策划和总结的打印稿和黄表一同交至办公室各部门资料夹并将电子稿一并拷至办公室电脑存盘。学期末的时候所有部门资料将统一整理备份至移动硬盘保存。
四、所有上交的工作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
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例会:
学生会工作例会严格考勤。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一次无故缺席,提出口头批评;两次无故缺席,向全院通报;三次无故缺席,按自动退出处理。有事先请假,由秘书处负责考核。参加人员: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一般每周举行一次。
二、各部门相关会议:
由该部全体成员及各班有关班委参加。部长负责组织召开,对本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总结等。
三、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不能参与会议要请假,部长请假要同时向主席和副主席口头请假,部员要同时向部长和听会人员口头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会议召开时,应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不得扰乱开会秩序;
3、各部会议均做出详细记录,以备查询;
4、各部要召开本部会议需向秘书处申请,并由秘书处统一协调开会时间及地点。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各种办公用品登记注册。使用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实用登记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更不准转借他人或私自挪用。
二、秘书处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对上级下拨的每笔资金数目、用途做好详细记录,并对学生会的各项收支进行详细登记。
三、实行分管责任制,记账、整理发票、现金支出分人分管,做到账目清楚,资金到位,报销落实。
四、各部开展工作所需资金需向秘书长提出申请,由秘书长向党、团组织申请经费。
五、领用学生会的物品,需填写借用单,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所借物品,应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贵重物品如有损坏,需加倍赔偿。
六、办公室贵重设备未经有关老师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如出现问题,后果由个人承担。
音乐与舞蹈学院团学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