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工作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制度
2015/4/22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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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统一部署,结合系实际工作情况,每年进行1至2次党员民主评议。主要评议党员在政治信念、理论学习、宗旨观念、履行义务、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情况。
二、对党员的民主测评经过自评、民主评议、最后进行组织鉴定。鉴定结论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对不合格党员经认定后可视情况采取期限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其不改除名)三种方法进行处理。
四、结合每年总支部委员会的年终民主生活会,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党总支部书记和总支委员应认真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向总支大会述职,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通过评议,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素质。